美国现代建筑大师菲利浦约翰逊
“历史是用词语写成的,故而丧失了史实本身的风味。我指的是建筑的史实,那是只能用眼睛来学习的东西。” ——菲利浦·约翰逊
菲利浦·约翰逊(Philip Johnson 1906-2005),美国建筑大师。
菲利浦·约翰逊1906年7月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 他最初在哈佛大学学哲学,但自从读了密斯·凡·德·罗、勒·柯布西耶和沃尔特·格罗佩斯等建筑大师的相关文章之后,他就固执地转了专业。33岁的时候,他获得了哈佛大学建筑学院的建筑学学士学位,后来他被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聘为建筑学系的第一任系主任。同时,他又与HenryRussellHitchcock一起撰写关于“建筑国际风格”的相关著作,认为“一种纯净的艺术即简单、无装饰的艺术可能是伟大的救世灵丹,因为这是自哥特以来头一个真正的风格,因此它将变成世界性的,且应作为这个时代的准则”,该计划中有多名伟大建筑师参与。约翰逊与对他有巨大影响的密斯·凡·德·罗一起工作,并将其看作是最高明的建筑师。
1939年进哈佛大学建筑研究生院,从师M·布劳耶学习,但其真正的导师是密斯·范·德·罗。1943年获得建筑学位。1945年开设设计事务所,1946-1954年重任纽约市现代艺术博物馆建筑部主任。他的专著《密斯·范·德·罗》于1947年出版,颇负盛名。1949年设计了自己的住宅,确立了他作为建筑师的声望。约翰逊与对他有巨大影响的密斯·凡·德·罗一起工作,并将其看作是最高明的建筑师。约翰逊早期的工作深受到密斯的影响,甚至他自己的家也在相当程度上有着密斯的影子。尽管他把密斯看作天才,但是他也在逐渐抱怨传统的风格,他表明:“我的宗旨是明确的、不同于传统”。1967年起,约翰逊与约翰·伯奇(JohnBurgee)一起工作至1991年,他们能够将简单的几何图形浇铸成一种新颖而且不可思议的模型。
早期的约翰逊曾是密斯·凡德罗的积极追随者。进入60年代以后,他的建筑思想发生了转变,到处宣扬要冲破现代主义建筑的某些原则。他强调“建筑是艺术”,形式应该遵循人们头脑里的思想,而不是功能和理性。这种思想被称为“新古典主义”,是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的一个流派。
由于约翰逊善于建造高楼和公共场所等大型建筑,因此他的作品遍及各个领域,他的设计经常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审美观。约翰逊总是离奇地将一幢建筑到另一种建筑的风格完全改变,这也是他在工商界大受欢迎的缘故。约翰逊一直注重变幻建建筑物的外形,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从来没必要照搬我们自己的东西,而是应该跟这些完全不同”。由于过多的关注建筑背景(比如环境和位置等),约翰逊的设计不时显得相当折中。约翰逊认为建筑中唯一最重要的错误就是无聊。
在约翰逊与搭档伯奇合作的设计中,越来越注意通过建造地平线的同一性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客户们往往希望他们的建筑在这个共同的世界中显得更别致、醒目一些。因此,他设计的建筑既与四周的高楼形成明显的对比,又占了相当的优势地位。他认为建筑的结构和外观必须与客户的认可程度相当。约翰逊相当注意自然和人造光线之间的搭配,同时也意识到水对所处位置的重大作用以及光线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在设计中,他加入了几个单独的却又有一定关联的喷泉。他还用雕刻结等方式创造更大的空间,他说道:“一方面,我对排列的建筑空间相当感兴趣,并将它当作一种思路来进行思考,将之付诸实际中以领会、理解”。尽管约翰逊还是一直追随着密斯的步伐,但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摩天大楼的主要设计师。1979年,约翰逊获得了第一届普立兹克建筑奖(PritzkerPrize),该奖被誉为建筑界的诺贝尔奖。
普利兹克奖:“第一届之所以颁奖给菲利浦·约翰逊,一方面因为他作为建筑师很有创造力,他的建筑物毫无疑问都可以成为一个城市的标地性建筑;另一方面,他又是理论家,为宣传建筑事业而频频出现在媒体的眼中。”
美国建筑大师菲利浦·约翰逊代表作品——玻璃屋(Glass House)
Johnson与现代主义大师密斯交往甚密,二战后,几乎是同时,Johnson在 Connecticut州的New Canaan(就是著名的Glass House),密斯在芝加哥郊外各自设计修建了一座独立的全玻璃公寓。Johnson参与了密斯的经典现代主义之作西格拉姆建筑(Seagram Building),到70年代为止两人共同推动发扬现代建筑,影响深远,不可磨灭。这其实也是为什么Philip Johnson在建筑史上位置举足轻重的很大一个原因,可以说,没有Johnson的大力推动,现代主义可能无法在美国生根。
到今天为止,Glass House仍然被公认为是Johnson最好的作品,也有人认为可能用艺术作品描述Glass House比建筑作品更恰当。但无法否认的是Glass House是美国内现代主义起源的标志性作品。现代主义是建筑与艺术的一场伟大革命,Glass House被选为为数不多的29个国家级历史遗迹之一也是因其在美国现代主义发展中的特殊位置。
Glass House是美国内现代主义起源的标志性作品。现代主义是建筑与艺术的一场伟大革命,Glass House被选为为数不多的29个国家级历史遗迹之一也是因其在美国现代主义发展中的特殊位置。
菲利浦约翰逊代表作品“玻璃屋”
菲利浦约翰逊代表作品“玻璃屋”
菲利浦约翰逊代表作品“玻璃屋”
菲利浦约翰逊代表作品“玻璃屋”
约翰逊最具代表性的建筑作品要数ATT,总部大楼,潘索尔大厦和平板玻璃公司总部。
美国纽约电话与电报公司大厦(AT&T Building New York,NY)
1984年约翰逊和伯吉在纽约曼哈顿区完成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总部大楼。它被认为是历史上对后现代的方向最具影响的建筑物。该建筑占地36800平方英尺,沿街布置有高耸的拱券和柱廊,形成60英尺高的走道。主体37层,分为三段。顶部是一个三角形的山花,中央开了一个圆形凹口,加强了建筑的对称性的古典性。基座高达120英尺,中间设置100英尺高的拱券作为公共门厅的入口。建筑中段的窗间墙和窗口的比例参照了二三十年代曼哈顿其他摩天大楼。为了达到雄伟、高雅的效果,这座文艺复兴式的摩天大楼用了13000吨磨光花岗岩作饰面,包裹在标准的金属框架之上。大厅内部也用花岗石墙面,黑大理石的地面,铜门电梯,中央矗立着ATT的“电神”雕塑。整个建筑显得典雅而气派,被誉为后现代主义一座重要的纪念碑。
休斯顿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Houston)
匹兹堡的平板玻璃公司总部是约翰逊和伯吉设计的又一杰作。中央是40层高楼,一边是13层的配楼,周围还布置了四个5层的建筑,中间围成一个广场。由于该建筑是总部所在地,也是公司的象征,其外表面全部采用玻璃饰面。建筑立面采用褶皱形,四方形和三角形断面交替出现,在日光或灯光照射下能见到亮暗交错的光影,使建筑显得挺拔壮观,富于层次。这栋建筑不仅展示了玻璃作为现代建材的潜在价值,也成了该公司的活广告。
1976年建成的潘索尔大厦在休斯顿市的众多摩天楼之中别有一番韵味。约翰逊在方形的地段上布置了两个平面呈梯形的塔楼,各36层。两塔中间一角几乎碰上,形成从下到上宽仅十米的缝隙。两塔顶面呈45度角反向倾斜。塔身外装修采用古铜色镜面玻璃和古铜色铝窗,在不同高度有不同方向的斜面映照不同景物,远远望去变化万千。这座大厦打破了古典建筑四方盒子的外形,已成为休斯顿城市轮廓线的重要标志。约翰逊称之为他们设计的最具雕塑感的成功建筑。
菲利普·约翰逊作品:西格拉姆大厦。
西格拉姆大厦(Seagram Building)是位于纽约的一座摩天大楼。坐落在美国纽约公园大道375号,曼哈顿中城第52大街和53大街之间(GIS coordinates +40.7582, -73.972)。由德裔建筑师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和美国人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Johnson)共同设计,1958年完工。全楼高157米,共38层。西格拉姆大厦被认为是功能主义建筑的经典、现代主义建筑美学的杰作。
现代主义建筑美学杰作——西格拉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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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评论了 “美国现代建筑大师菲利浦约翰逊”
发这篇文章的人有看过一遍么? 西格拉斯大厦明显是密斯的
哈哈,感谢你的指正。其实设计史站长也了解一些,而且一直以为菲利浦约翰逊是“混到”所谓的美国现代设计之父的。西格拉姆大厦确实名义上是菲利普与密斯合作设计,实为密斯完成,只是当时的情况造成菲利普的“借机上位”。可能小编在总结这两位建筑师的时候有所平衡才把西格拉姆算在了菲利普的“账上”,坑爹息怒啊,谁让咱们的“美国现代设计之父”的现代设计作品太少了呢~哈哈~~~再次感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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