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走出绘画的“偶发艺术”
偶发艺术是对绘画空间的延展。
偶发艺术(Happening Art)是由艺术家用行为构造一个特别的环境和氛围,同时让观众参与其中的艺术方式。它是盛行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术流派。以表现偶发性的事件或不期而至的机遇为手段,重现人的行动过程。
1959年A.卡普罗用Happening一词描述一种艺术创作状态,60年代则专指该种美术现象,即偶发艺术与传统艺术的技巧性和永久性原则相悖,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是拼贴艺术和环境艺术的继续和发展。所不同的是拼贴艺术、环境艺术均与物质形态和作品陈列方式相关,而偶发艺术注重活动的随机性,艺术创作活动在于即兴发挥,以自发的无具体情节和戏剧性事件为表现方式。卡普洛说过:”偶发艺术的名称,实是运气不佳。本来它并非表现另一种艺术形式,只不过是在1958-1959年间,就我所策划的观念上,定出的一个名称而已,是一个中性的语汇。我以为这一名称定能避免使人联想到已知的脚本、表演、游戏、运动、戏剧、综合艺术等错误的观念,谁知不久它就被其他艺术家及报纸大事宣扬。如今不知道我名字的人,甚至不了解偶发艺术的人,也时常在他们的谈话中提及这个词。按照目前流行的语意,它是指’偶然会发生什么事情’等,指自然发生的事件吧!”偶发艺术就这样成为一个固定的艺术术语。
偶发艺术代表人物:
美国最先发生这种艺术形式,代表人物为作曲家J.凯奇和卡普罗,另外J.戴思、C.奥尔登伯格、R.劳森伯格、R.利希滕斯坦等,他们以音乐伴奏形式进行表演,或以情景对话的方式完成作品。以后欧洲和日本亦出现偶发艺术。
偶发艺术历史评价:
偶发艺术,是西方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有效设计促进参与者做其个体临时生发的各种姿态和动作,以展示一定的艺术创造观念的艺术形式。这种盛行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不同于传统戏剧观念的艺术形式,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偶然性。即指表演者生发的所有体姿动态,不是艺术家事先设计、训练安排完备妥当的。而是所有参与表演的人在表演稆临时感性即兴生发的。其也没有连贯的情节和故事。真是“此一时彼一时”的状态。第二,组合性。在艺术家所设计的时空环境里,是既有声响、光亮、影像和行为,又有实物、色彩、文字等综合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特定环境中人的行为过程的艺术。
总之,偶发艺术让艺术家与观者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和谐。二者间的心理距离也缩短了许多。同时,既体现了艺术家个体的艺术创造才能和胆识,又促进了艺术的普及。美国的亚伦·卡普罗是偶发艺术的代表人物。其作品有《六部分的十八个偶发》。
Artists Ralph Ortiz (left) and Paul Pierrot demolishing a piano during the Destruction in Art Symposium (DIAS), a gathering of a diverse group of international artists, poets, and scientists, held on Sept. 9–11, 1966, in London.
Marvin Lichtner—Time Life Pictures/Getty Images
什么是偶发艺术?
行为艺术在60年代兴盛的时候,从含义、外观到内在的驱动力,相当尖锐地突破了至少是古希腊以来的画家们的传统。艺术不再是高居于生活之上的”梦幻天地”,而是和生活在一起。生活就是艺术。艺术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美术范畴,行为艺术中引入了各种可能的素材和创作方式。
60年代初以降,在世界各地从事行为艺术的人中,并不限于视觉艺术家,同时还有作曲家、音乐家、诗人、电影制作人,如亨利·弗林特(Henry Flynt)(1940- )、拉·蒙特·扬(La Monte Young)、约翰·莱瑟姆(John Latham)、约瑟夫·鲍伊斯(Joseph Beuys)、菲利普·科纳(Philip Corner)、乔治·马西纳斯(George Macinnas)(1931- )、白南准(Nam June Paik)、艾莉森·诺尔斯(Alison Knowles)(1933- )、迪克·希金斯(Dick Higgins)等。1961年3月,在位于纽约麦迪逊大街的AG画廊举行的”最新音乐”音乐节上,上述许多艺术家走到了一起,共同进行创作。音乐节包括四个部分:主题为”具体音乐”的演讲会;有马西纳斯、杰克逊·麦克劳(Maclow)和迪克·希金斯的作品参加的电子音乐节;有拖什(Toshi)、杰克逊·麦克劳和拜尔德(J. Byrd)的作品参加的”声音和噪音”音乐会;以及四个晚上的电影。此后,”Fluxus”一词被用来描述这种联系非常松散、规模较大的国际性艺术家集团。他们从各个学科领域的边缘出发,进行各种实验性艺术活动。
60年代晚期到70年代早期,艺术世界成为舞蹈、音乐、电影和戏剧方面最具争议性的、最有创造力的、影响最为广泛的实验作品的集散地和避风港。行为艺术正是这样一种综合了形象、音乐、舞蹈以及一切可能的材料的全新的艺术方式。各个领域的艺术家在传统的狭义的”艺术领域”进行创新和实验,把它们应用到行为上,促进了行为艺术的发展。
坎宁安(Cunningham)提出更为”自然”的舞蹈编排与创作,安娜·哈尔普林(Anna Halprin)在洛杉矶演出了带先锋和实验特点的,表现舞蹈者个人内心体验而不是固定的程式化动作或特定故事的舞蹈音乐会。一些艺术经历非常丰富、艺术技巧非常高超的艺术家,如伊夫·克莱因(Yves Klein),皮耶罗·曼佐尼(Piero Manzoni)等,利用这种新的艺术形式,创作了视觉冲击力非常强烈,同时非常有味道的观念艺术作品和行为艺术作品。
克莱因1960年在巴黎当代艺术国际画廊创作了”印迹画”。这是一 个令人难忘的夜晚。地上铺着一块巨大的画布,一些裸体模特全身被颜料涂成蓝色,扑向铺在地上的画布,在上面自由滚动,留下她们身体的痕迹。同时,一个20人的乐队现场演奏克莱因自己创作的《单调交响乐》。这首交响乐只有一个单独的音符,持续演奏10分钟,间以10分钟的沉默,如此交替构成。模特留下的痕迹象是蓝色颜料画在画布上的抽象画,有一种不经意的、自然的意味在里面,如同”艺术家”的自动绘画一样。模特的无意识翻滚为我们展示了另一种”创作”的可能性。面对这些痕迹所构成的美妙画面,我们不禁开始思考艺术创造的独特性和所谓艺术家天分的问题:谁能当艺术家?谁是”创造偶发艺术者”?
此外,克莱因1958年在巴黎组织了一次空虚展览,内容是全部涂成白色的画廊,里面的东西被搬得精光,门口还有警卫站岗。成千上万的参观者来看预展,几乎引“乌有”,对观众惯常的观看习惯和思维定式以及当时的博物馆制度提出了质疑。阿尔伯特·卡姆斯(Albert Camus)在留言本上写道:”唯其空空,最富力量”。克莱因的另一个想法是出售”非物质的形象感受区”,买的人要付金箔(金钱),而艺术家马上把金箔扔到塞纳河里,同时,购买者也把发票烧毁。
洛杉矶的克里斯·伯登(Chris Burden)以自己独特的艺术方式表达了他对暴力的看法,警醒人们思考我们每天必须面对的暴力和杀戮。在威尼斯,他让自己被实弹击中,从而将这样一个问题抛到大家面前:面对电视中永无休止的杀戮镜头和血腥暴力,我们的免疫力是多么微弱,而我们自己,又是多么脆弱!乌尔斯·卢斯(Urs Luthi)创作了一系列涉及性和性别的表演,路易吉·翁塔尼(Luigi Ontani)则将自己打扮成世界名画中各种各样的形象。
而吉姆·戴恩(Jim Dine)这样描述自己的行为艺术:
“我的第一件偶发艺术是在贾德逊教堂创作的,我称之为《微笑的工作者》……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三个颜料瓶和两支画笔,画布被涂成白色。我绕着它转,有一束灯光照在我身上。我全身是红色的,口又大又黑,我的脸和头全是红的,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拖到地上的大大的罩衫。我用橙黄色和蓝色在画布上画上”我喜欢我正在做的”。在我写’正在做的’几个字时,我的手突然加快了速度。我抓起一个颜料瓶猛喝,然后把另外两个瓶子的颜料浇在头上,很快,颜料往下流,自然地流过画布。灯光暗了下去。在那里,它就像一幅画。记得当时克拉斯说:’走,我们去搞偶发艺术。’我应道:’好,我去搞一个!’这就是我搞出来的。它正是我所想要做的。对我来说,这是我创作的最佳的作品。
“接下去我创作的是一出《杂耍表演》,这是一件令人喜欢的偶发艺术作品,也是我最乐意做的。我搭了一个舞台,它象一个古代的舞台,两边有两块大的油画布,在横楣上用幻彩发光漆写着’吉姆·戴恩的杂耍’。另外还准备了一台电唱机,里面全是些令人发疯的东西:各种人的杂音所组成的大杂烩式的’音乐’和我自己的胡言乱语–这是电唱机上的拼贴画。我穿着红衣服出来,身上全是棉花,我的脸画成黄色。音乐响起,我大把大把地将棉花扯到地上,直到我身上没有棉花。然后我走了出去。我一出去,一声不吭的舞台和画布就成了表演者。后来,两个人在画布后面表演了一个舞蹈,不断的在绳上挂卷心菜、胡萝卜、生菜和芹菜,很快,这个”行为”也结束了。接下去是红色的颜料被洒在两边的画布上,流向地板,这就是另一个”行为”。最后的一个”行为”是:正在此时,我穿着红衣服又出现了,带着一顶草帽。在我的双臂上各有一个用纸箱子做的裸女,以至于我的两条胳膊成了她们的胳膊。这好像是木偶戏。我突然跳起舞来,我甚至不明白我是怎么跳起来的。我现在再也跳不出来了。但当时我跳的时候人们喝彩了。他们撕我的衣服,大叫:”再来一次!”我扯下领带,把它扔向观众。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观众参与让我的感觉好极了,他们的态度、反应和当时的现场气氛激发了我的创作灵感,我的感觉从没有那么好过。再下一个作品是《汽车相撞》(编者注:撞车事故的象征性表演),我创作的最后一个行为艺术作品是《闪光的床》。
观念艺术大师阿伦·卡普洛(Allan Kaprow)也继续行为艺术的创作。这种行为通过创造一个特定的环境和氛围,让在场的观众进入一种由音响、动态、情感甚至气味等组成的复杂情境之中。它并不向观众提供情节或者人物性格的构思,而是将一连串的强烈刺激轰炸般 扔向观众,”迫使”观众对此做出反应,从而使这类行为成为引起观众思考的一次机缘,成为他们”觉悟”的一个机会。它可能会改变普通人看待世界的角度和标准。卡普洛的《庭院》之类的作品本质就是这样。表演者骑着自行车,在高台上缓缓地兜圈子,往复进行。如果你碰巧在场,你就参与了一次偶然的艺术情境,如何看待它,如何反应,完全取决于你自己。但是,不管你怎么评价,一个还在思索着的人,看到这样的举动,必然会对我们的日常和当下生活产生一些反思。正如我们通常已经习惯了不看月亮的夜晚,只有在有人以某种方式提醒我们的时候,比如说他自己在看,我们才猛然意识到这样一种存在。
艺术家的身体也成为行为艺术创作的源泉之一。1974年10月7日,克里斯·伯登用胶布做了一个大茧,把自己的身体封在犹他艺术博物馆一个房间的墙上,奉献给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在作品旁边,还煞有介事的贴着一个恰如其分的美术馆专用标签。他的头上和脚下有点燃的蜡烛。伯登一直呆在茧里,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1974年10月15日,在奥地利的格拉茨,伯登进入墙里的一个凹处,在凹处上方有一个凹槽,槽中装满酒精。他把酒精点燃,然后躺在槽下的凹处,背对观众,口吹警哨,在地上翻滚。这时,一个助手往槽中泼水,水把燃烧的酒精溅到伯登身上,但助手无视这一切,继续泼水,直到酒精熄灭。在1971年11月19日,伯登还用照片记录了一位朋友给他打麻醉针的情景。
布鲁斯·瑙曼(Bruce Nauman)也用身体做试验。他曾把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身体动作,经过剧烈的变形处理制成录像带。而英国人斯图尔特·布里斯利(Stuart Brisley)(1933- )的作品在这个方面非常典型。它通过身体的紧张状态,表现出强迫自己忍受某些难以忍受的事情时的感觉,使在场的观众也因此感到一种”强迫”,从而使人们思考自己日常所面临的处境。在一次行为中,布里斯利在灌满水和动物内脏的澡盆中泡了好几个小时,几乎一动不动。
奥地利维也纳派成员之一Rudolf Schwarzkogler(1941-1969)的行为艺术作品则更激烈、更极端、甚至显得有点荒唐,一般人根本接受不了。他们的作品大部分是放荡不羁、想入非非的色情虐待狂的”表演”。另一成员 Nitsch声称,他让自己”自我牺牲地装出种种讨厌、邪恶、猥亵、冲动、歇斯底里的样子,用极端的方法以便让’你’免受损人自尊,让人羞耻的堕落感的伤害。”
还有一些艺术家把自己的日常生活记录下来,这些记录成为”艺术行为”的见证。此时,生活成为艺术家的作品。
偶发艺术是什么:
偶发艺术,是西方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有效设计促进参与者做其个体临时生发的各种姿态和动作,以展示一定的艺术创造观念的艺术形式。这种盛行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美术流派,不同于传统戏剧观念的艺术形式,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偶然性。即指表演者生发的所有体姿动态,不是艺术家事先设计、训练安排完备妥当的。而是所有参与表演的人在表演稆临时感性即兴生发的。其也没有连贯的情节和故事。真是“此一时彼一时”的状态。
第二,组合性。在艺术家所设计的时空环境里,是既有声响、光亮、影像和行为,又有实物、色彩、文字等综合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特定环境中人的行为过程的艺术。****总之,偶发艺术让艺术家与观者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和谐。二者间的心理距离也缩短了许多。同时,既体现了艺术家个体的艺术创造才能和胆识,又促进了艺术的普及。美国的亚伦·卡普罗是偶发艺术的代表人物。其作品有《六部分的十八个偶发》。
偶发艺术的概念是与传统艺术的技巧性和永久性原则相悖的新艺术形式,是拼帖艺术和环境艺术的继续和发展。所不同的是拼贴艺术和环境艺术都与物质形态和作品陈列方式相关,而偶发艺术重活动的机遇性,艺术的创造活动在于即兴发挥,表现方式主要是自发的无具体情节和环境的戏剧性事件。
偶发艺术首先发生在美国,代表人物是作曲家J.凯奇和卡普罗,在他们的周围,主要的偶发艺术家有J.戴恩﹑C.奥尔登伯格﹑R.劳森伯格﹑R.利希滕斯坦﹑R.格鲁姆斯﹑R.惠特曼﹑G.乔治。这些艺术家或者以音乐伴奏形式进行表演,或者以情景对话的方式完成作品。
继美国偶发艺术之后,欧洲和日本也出现了偶发艺术运动,日本以Gutai社为代表,欧洲有Fluxus派等组织,J.博伊于斯是欧洲偶发艺术的代表。对于偶发艺术,西方评论界褒贬不一,公众大多表示不理解,用汉堡非规范美学家B.布罗克的话说,偶发艺术仅是一台制造各种矛盾冲突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