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The Mist

信仰别人,信仰上帝,信仰自己都很愚蠢,都是面对恐惧的本能,比动物高级不了多少。

The Mist电影迷雾简介:

发行年份:2007年11月21日    
发行国家:美国
影片类别:幻想/恐怖/科幻/惊悚
主要语言:英语
影片时长:125分钟
影片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 Frank Darabont
摄影:Ronn Schmidt
主要演员:托马斯·简 Thomas Jane……David Drayton,马西娅·盖伊·哈登 Marcia Gay Harden …..Mrs. Carmody,艾莉克莎·黛沃洛斯 Alexa Davalos …..Sally,纳森·甘宝 Nathan Gamble …..Billy,威廉姆·赛德勒 William Sadler …..Jim Grondin,Chris Owen …..Norm,Laurie Holden …..Amanda Dumfries,Toby Jones …..Ollie,Andre Braugher …..Brent Norton,Jeffrey DeMunn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可能不是那些铺天盖地的迷雾,而是你身边最熟悉的人……画家大卫·德雷顿带着他尚年幼的小儿子比利生活在缅因州一座风景怡人的小镇里,恰逢一场暴风雨过后,经过瓢泼大雨洗礼的小镇本应该恢复清爽的泥草气息,可是远方突然逆风飘来的浓密黑雾,让大卫隐隐有了不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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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达拉邦特与史蒂芬·金

本片改编自惊悚大师史蒂芬·金的同名作品,史蒂芬·金在美国是登峰造极的畅销作家。其作品也是电影改编的常客,至今为止已有近百部作品被搬上了银幕。《迷雾》是史蒂芬·金1984年完成的作品,自问世以来就有不少导演打算过将其搬上银幕。

本片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原本在出道之时就曾打算用这部小说的改编作为他导演的处女作,只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改用了史蒂芬·金的另一部作品拍出了为他赢得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剧本奥斯卡提名的《肖申克的救赎》。该片获得了7项奥斯卡大奖提名在1994年着实名噪一时,只是最后所有提名无一中的的惨淡结局让人惋惜。

从那以后弗兰克·达拉邦特与史蒂芬·金交情日密,后来弗兰克·达拉邦特又将史蒂芬·金的另一部作品《绿色奇迹》(the green mile)搬上了银幕,此片又一举创造了过亿的票房,成为了至今为止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电影中的票房魁首。在大卖座的同时,《绿色奇迹》再次为弗兰克·达拉邦特拿下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剧本的奥斯卡提名,只是这一次同样是有花无果。

本片是两人第三次合作。时隔10多年后弗兰克·达拉邦特终于得到了机会拍摄这部当年未完成的作品。2004年派拉蒙拿到了本片的电影改编权,并与弗兰克·达拉邦特达成合作协约,随即弗兰克·达拉邦特便开始了剧本的改编。2006年该片的制作被转交给了帝盟影业并最终确认弗兰克·达拉邦特出任导演,托马斯·简领衔主演。2007年1月影片其他演职人员基本全部确定,随后开机拍摄,不久后影片杀青。

本片也是今年的第二部被搬上银幕的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电影。不久前大火的《1408》也出自史蒂芬·金的手笔。该片讲述一个灵异的旅馆客房,用最狭小的空间向观众展示了最广阔的想象力,奇妙与恐怖交织纠结赚足了评论界的赞誉和观众的买账,该片也取得了史蒂芬·金电影票房排行中榜眼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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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海报

电影迷雾影评:

漫天的迷雾弥散在一个小镇上,来的如此浓烈和突然,以至于人们都惊慌的四下躲避,艺术家David Drayton和社区里的人临时拥挤在超市内,关紧门窗,眼看着外面浓如烟尘的大雾,似乎内藏杀机,谁也不敢出去。他们在超市里等待着,等着迷雾会自己散去,但漫长的时间过去后雾却还是没有一点要推却的意思。终于有人不耐烦了,不顾大家的劝阻毅然要走进外面那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大家决定给他系上绳子,以便发生什么意外。恐怖的一幕如期而至,走入迷雾的人仿佛被什么东西所吞噬,带着绳索飞快的抽出超市的大门。这时,大家真正明白了危险的存在,虽然没有人亲眼见证——也没有人愿意去见识。一切都笼罩在不安与挣扎之中,外面未知的危险时刻让人们毛骨悚然,而失去耐心的人们也逐渐精神崩溃开始内讧,外忧内患之中可怜的是神志依旧清醒的人们。究竟最大的危险在迷雾之中,还是就潜伏在超市里……所有的一切都如同迷雾一般飘渺、虚幻。深入骨髓的对于未知的恐惧成为了影片领衔主演……

电影最后,最有英雄派头的男主角草菅人命甚至误杀亲子不是偶然的。因为电影的主题不是讲惊悚故事(这样的太多了)而是反思(同《老无所依》相似),是人类的自嘲:我们其实很无知,而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能吓得我们丧失人性。表面看起来男主角比其他人都勇敢,冷静和智慧。但其实他跟那些缺陷明显的人并无本质区别。汽油用尽时他开始数子弹,数完不久就杀人了。为什么那么快?就算他们确实只剩下死路一条,为什么不等到饿得支撑不了或是猛兽来袭时再动手呢,那样哪怕还是会死,至少可以多活一会呀?多一会就多一份希望,这不正是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跑出来追求的希望吗?但他还是动手了,别人死于他的信仰危机。

人与人之间,差别并没有那么大,只是我们信仰的东西不同罢了。剧中的人物可以分为两类,信仰自己的和信仰别人的(这个别人包括除自己之外的一切力量)。一般状态下,我们都信仰自己,尤其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强调自我的国家。于是当灭顶之灾从天而降时,人们最初的反应还是想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探究竟,所以男主角的黑人邻居带着一群人出去送死了。但当死亡面目狰狞地接踵而至时,人们的自信粉碎了,一部分人开始把希望寄托给别人,听凭别人为自己的生命做主。疯婆子正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建立了自己的邪教组织。正如那个威猛爷爷所说的:“你只要能把人吓到一定程度,让他们干什么都行,他们会投靠任何能给出解决办法的人或东西。”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个蓝领工人,一开始他自信满满,在和男主角争辩该不该出去修排气扇时还趾高气扬。被吓得半死之后立刻对男主角唯唯诺诺,不仅因为他错了,还因为他觉得男主角可能是救星。他本来恨不得要暴扁疯婆子,去药店被吓到极致之后却成为她最忠实的走狗。他就这样从听命于自己的意志,到听命于男主角,最终听命于貌似可以救他的疯婆子。(ps:我觉得虫子不咬她是因为连虫子都嫌弃她)而与他相对的,男主角始终信仰的都是自己,虽然挑战应接不暇,死亡阴云难散,但他始终积极主动地在做一些事,不管是在营救别人,商量计划,安抚弱者还是对付疯婆子,他都一直在做,而只要在做事,尤其当有一部分群众支持和信仰他,他就会产生一种模糊的安全感,认为对于命运他并不是毫无控制权,对于灾难他不是毫无还手之力。他的这种安全感给他一种潜在的希望,也给观众一种潜在的希望,于是我们把赌注押在他身上,赌他会是最后胜出的英雄。

可惜的是,他的这种信仰也是偏狭的。如果说信仰他人算软弱,信仰上帝算歇斯底里,那么信仰自己也未必有多么的明智。信仰疯婆子的人,信仰上帝的人,不论是软弱还是歇斯底里,在疯婆子被枪毙时(快哉快哉)都失去了最后的依靠,他们看着在迷雾中渐渐消失的汽车除了发呆还是发呆。而信仰自己的男主角在粮绝弹未尽时迎来了真正的信仰危机,没有问题让他解决,没有人让他救护,没有怪兽给他打,他一直用来对抗恐惧和绝望的那点点安全感和自以为拥有的控制权消失了,他作为其他四个人的依靠,首先崩溃,但即便这样,他还是很绅士地把子弹让给人家用,从这点小事上也看出控制欲和美国人性格中不可去除的英雄主义色彩。但不巧的是,美国这两年的电影讽刺得正是国民性格中的自我中心主义,自从911之后美国人就开始反思,反思出一大堆打击英雄主义的电影。就是因为美国人一直以自我为中心,爱充英雄,自以为是,招惹事非才被人炸了老窝,他怎么能不怀疑自己有问题呢。这部影片的打击的就是人类的自以为是,你以为人类知识多吧?我给你没见过的看看。你以为你能控制一切吧?我让你连自己都控制不了。你以为你高度文明吧?我让你看看自己有多野蛮。你以为你科技发达吧?我让科学家造个地狱出来!美国人引以为傲的一切都被践踏一番。所以很自然的,男主角成为所有人中最惨的。他的绝望和悔恨超过所有人。唉!这对美国人当下的心情是多么好的写照啊!

而那个为了孩子以死犯险的母亲为什么能逃过此劫?怪兽对中年妇女木有兴趣?不是,是因为导演想说:信仰别人,信仰上帝,信仰自己都很愚蠢,都是面对恐惧的本能,比动物高级不了多少。只有信仰爱,在爱中消遁了自我的人才是人类中最高级的,才配享受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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